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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计师事务所巡查及重点检查通知书(珠海开元会计师事务所)
  •     发表时间:2017-06-29
  • 珠海开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监〔201729号),我局将派出检查组对你所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事务所执业质量控制、财务管理、业务收费、人员资质、业务报备等,重点关注事务所自查工作计划的制定、内部分工和责任落实情况;开展针对性培训、明确工作要求的情况;对自查中发现问题的剖析和提出的改进措施,自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等。

    2017年重点检查以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业务项目、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业务项目检查范围为事务所自上次接受检查以来出具的业务报告,重点选取2016年及20171-5月出具的业务报告,并开展以下六个方面的重点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回头看”。关注曾被监管部门处理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整改情况,是否在制度制定和执行层面落实整改到位。

    二是“清挂名”。从人员薪酬、社保缴费等方面入手,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仅在会计师事务所挂名的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是否存在同时在两个以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等问题。

    三是“看收费”。对于审计收费明显低于审计成本的业务要重点核实,从工作底稿是否能支持审计结论、出具报告数量与审计人员数量是否有明显异常等入手,检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

    四是“理变化”。重点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是否变更频繁,而合伙人、股东(主任会计师)没有发生变化,或者注册会计师频繁转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检查其是否存在规避处理、逃避检查等问题。

    五是“查报备”。对于未按规定进行业务报备或者社会反映较差的会计师事务所要重点检查,从查看未报备原因入手,找出问题线索深入检查。

    六是“加关注”。对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或新设立和新合并的会计师事务所要重点关注。

    二、检查方式

    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察看、抽查资料等。

    三、检查时间

    201775715

    四、检查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章程、事务所简介及历史沿革;

    2.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3.2016年及201715月业务报备统计表;

    4. 2016年及201715月审计、专项、验资业务清单,并标注:(1)市注协审核报备或自行报备;(2)是否属“后任”审计业务。

    5.2016年及201715月业务约定书;

    6.员工名册及劳动合同、执业证书复印件;

    7.2016年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及会计凭证;

    8.2016年各项税费缴纳明细(国、地税网打印);

    9. 检查组认为应提交的其他必要资料。

    请你所积极配合,并于进场检查当天提供上述资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珠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2405室)

    联系人:饶慧莹;

    联系电话:0756-2653901